一、总则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实践、服务社会、德智体全面发展,今年我院继续设立学院奖学金,经费总额度不超过5万,奖金由赞助经费支付。
二、设奖目的
奖励表彰学生,鼓励他们在学术、社会工作、实践创新、自强自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与学校的各项奖励补充。
三、申请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业优秀,本学期无不及格科目。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为学院工作贡献力量。
四、评选程序
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以班级为单位评议,班主任审批,评定小组审批,公示3日。
五、评选说明
(1)已在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奖励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本次奖励表彰;已在同一方面获得学校奖励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本次同一方面奖励表彰(如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者不再申请学院社工类奖励);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本次表彰的,申请后学院讨论决定;
(2)除水科之星社会工作奖之外,班主任全面负责组织本班级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要求公正、公平、公开;
(3)3、4项奖学金总名额不变的情况下,奖项可以根据班级情况适当调整,但要秉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
(4)1、3项学术奖励之间,2、4项社会工作奖励之间不能兼得;
(5)自强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或有助学贷款的自强自立的学生;
(6)申请的各项奖励必须为在奖励年度有具体表现或成果者。
六、奖项介绍(元)
序号 |
名称 |
评选条件 |
奖励金额 |
奖励名额 |
14硕 |
13硕 |
12硕 |
14博 |
13博 |
12博 |
总额度 |
1 |
水科之星学术奖学金 |
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 |
2000元 |
8名 |
2 |
4 |
1 |
1 |
16000 |
||
2 |
水科之星社工奖学金 |
承担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表现突出 |
2000元 |
2--4名 |
学院评选产生 |
8000 |
|||||
3 |
学术奖学金 |
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
1000元 |
10名 |
2 |
6 |
1 |
1 |
10000 |
||
4 |
社工奖学金 |
参加社会工作且表现优秀 |
1000元 |
4名 |
1 |
1 |
1 |
1 |
4000 |
||
5 |
自强奖学金 |
经济困难、自强自立 |
1000元 |
8名 |
6 |
2 |
8000 |
共计46000元
七、申请材料要求
(1)12月5前各班将申请表格统一交吕老师、蔡老师;
(2)申请表请排版在同一页中。
水科学研究院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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