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实践、服务社会、德智体全面发展,今年我院继续设立学院奖学金,奖金由赞助经费支付。
二、设奖目的
奖励表彰学生,鼓励他们在学术、社会工作、实践创新、自强自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申请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业优秀(成绩排名原则上不低于50%),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评选程序
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以班级为单位评议,班主任审批,评定小组审批,公示3日。
五、评选说明
(1)已在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奖励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本次奖励表彰;已在同一方面获得学校奖励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本次同一方面奖励表彰(如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者不再申请学院社工类奖励);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本次表彰的,申请后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2)除水科之星社会工作奖之外,班主任全面负责组织本班级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要求公正、公平、公开;
(3)3-7项奖学金总名额不变的情况下,奖项可以根据班级情况适当调整,但要秉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
(4)1、3项学术奖励之间,2、4、5项社会工作奖励之间不能兼得,其他奖项按学生实际表现申请。
序号 |
名称 |
评选条件 |
奖励金额 |
奖励名额 |
13硕 |
12硕 |
11硕 |
13博 |
12博 |
11博 |
总额度 |
1 |
水科之星学术奖学金 |
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 |
800元 |
4名 |
1 |
1 |
1 |
1 |
3200 |
||
2 |
水科之星社工奖学金 |
承担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表现突出 |
800元 |
2--4名 |
学院评选产生 |
3200 |
|||||
3 |
学术奖学金 |
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
500元 |
16名 |
5 |
5 |
3 |
3 |
8000 |
||
4 |
社工奖学金 |
参加社会工作且表现优秀 |
500元 |
6名 |
2 |
2 |
1 |
1 |
3000 |
||
5 |
水科优秀党务工作奖学金 |
承担学院班级党支部工作且表现突出 |
500元 |
4名 |
1 |
1 |
1 |
1 |
2000 |
||
6 |
自强奖学金 |
自强自立、某方面有特殊贡献 |
500元 |
13名 |
5 |
2 |
2 |
2 |
1 |
1 |
6500 |
7 |
实践创新奖学金 |
社会实践或科技创新方面表现优秀 |
500元 |
8名 |
2 |
2 |
2 |
2 |
4000 |
共计29900元
六、申请材料要求
(1)12月8号前各班将申请表统一交吕老师
(2)申请表请排版在同一张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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