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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水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1    作者: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7日8:00

报到地点:北京校区海淀校园京师科技大厦B座16楼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081500水利工程

2023年3月27日8:30

京师科技大厦B座16楼1623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2023年3月27日8:30  

 京师科技大厦B座15楼1515  

二、复试准备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4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3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发送至邮箱cws-jiaowu@bnu.edu.cn,复试当天将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081500水利工程


                    01不设方向

12人

02不设方向(珠海)

1人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1不设方向

2人

02不设方向(珠海)

6人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形式为面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外语水平考核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占100分,专业能力考核占100分,综合素质考核占100分。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按专业分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10-58802739

   电子邮箱:cws-jiaowu@bnu.edu.cn